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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钱前言: 这是一篇我在2012年写的文章。为了牢记美国先贤在创建这个伟大国家的贡献,特别是他们为此作出的巨大牺牲。他们为了建立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不顾一切,不顾家身性命,真正做到了“不惜贡献生命”。 我再把这篇14年前的文章重贴出来,我们不能忘记先贤们的功劳和献身意志。 我也把这些先贤的名字以及相片资料作为附录,列表于后。 让我们年复一年地歌颂,永远铭记他们伟大的情操。 就不能让极左派颠覆了他们开创的国家和传统。
他们付出的代价/THE PRICE THEY PAID 老钱 01/21/2012
(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先贤们)
前不久(一月十八日),在168上,曾经有过一篇短文,是一位笔名为江南翠湖的网友转发的,题目是《转载: 代价》。不是太醒目,大家都不太在意。我也没注意。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这篇很好,让她非常感动,建议我一读。我就点开进去了,是英文的。其标题是“THEPRICE THEY PAID”。我读了,确实很让人深思,很叫人感动。她还建议我将之翻译过来。本来,就我的英文水准而言,我是不具资格来做此翻译的。 前年,余杰到访亚城时,我写了《老钱:欢迎余杰》。现在,在余杰再次来到美国之际,读了他的“去国”声明,看到了他两年来的经历,我满腔悲愤,正不知说什么为好。现在,我就抖胆把这段文字翻译出来。借花献佛了。仅以此,作为我对余杰的再次欢迎,和对刘晓波,陈光诚,艾未未,譚作人,高智晟,胡佳,。。。,等等,以及其他,据说有二百多位,一旦有风吹草动,就有可能被“活埋”处理的仁人志士们的敬意(见余杰的《我的去国声明》)。
在人类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历史长河中,美国的独立宣言是举世闻名,永彪史册的。在这个宣言上签字的是有56个人。他们为人民,为历史,为美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为开创一个史无前例的新时代,新国家,他们永垂史册。可是,他们是什么样的一群人?他们自己得到了什么?这就是这篇短文《代价》要告诉我们的。
下面的蓝字是我的译文,我把英文原文附在下面,如有翻译错误,欢迎批评指正。或者说,就叫抛砖引玉吧。
他们付出的代价 美国的独立宣言是有56个人签字的。你有没有想到过,此后,这56个人都是什么样的遭遇?
其中,有五个签署人被英国人当作叛徒抓了起来,受尽酷刑致死。还有12个签署人的房子遭到抢劫和纵火。有两个人的儿子作为军人在独立战争中献身。另有一人的两个儿子都被捕了。这56人中的9人在独立战争中,由于受伤和艰苦严酷的环境而献出了生命。为了签署这个独立宣言,他们付出了生命、财产、和神圣的荣誉。
这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啊!
他们当中有24人是律师或是从事与司法相关的职业。有十一人是商人,有九个人是农场主和拥有大片土地的,他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富人。他们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时,都很完全清楚地知道,被英国人抓住是要杀头的。来自弗吉尼亚的Carter Braxton是一个富裕的垦荒者和贸易商人,看着英国海军把他的商船击毁。他卖了他的家园和财产来还债,最后死于贫困之中。Thomas McKean被英国人到处追捕,他不得不带着他的家人不断迁徙。他在国会供职,没有任何薪金,同时他的家庭始终在东躲西藏中度日。他的财产被抢走,得到的尽是贫困。
商贩走卒,地痞流氓,抢走了Ellery,Clymer,Hall,Walton,Gwinnett,Heyward,Rutledge 和Middleton等人的财产。在Yorktown的战斗中,Thomas Nelson Jr.,得知英军将军Cornwallis 占据了他的住宅作为司令部。Nelson 只是平静地促求George Washington/华盛顿将军向之开火。因此,Nelson的房子夷为平地,后来,Nelson 也在破产后的贫困中去世。FrancisLewis 的家园财产也都被毁掉了。敌人/英军囚禁了他的妻子。没几个月后,他的妻子死于囚禁中。为了独立事业,John Hart 在妻子临死的时候,不能守在妻子的身边;他们的13个孩子四下逃散。他的田园和磨坊被荒废了。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生活在树林间,山洞里。回到家里时,他已经一贫如洗,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孩子们。仅仅数周之后,他自己也死于贫困潦倒和楸心之痛中。Norris 和 Livingston 等人也经历了同样的痛苦遭遇。
这就是他们为美国独立作出的牺牲。
他们都不是那样青筋暴烈,呲牙裂眼的有仇必报的造反者,革命家;也不是那种善于摇唇鼓舌,声嘶力竭的鼓动家,宣传家。他们都是修养极佳,教育良好的谦谦君子。他们自身的生活,原本富裕稳定。但是,他们更追求,崇尚自由。他们如玉树临风,挺拔高大,宁折不弯,他们发誓:“为了支持这篇独立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相互保证,共同宣誓。。。”正是这些不惜自己身家性命及荣誉的人,给了你和我这个自由独立的美利坚/America! 过 去的历史书籍往往忽略了这些在独立战争中发生过的细节。当时,我们还是大英帝国的臣民。所以,我们不是在反对一个“入侵的”大英帝国,而是在对“自己”的政府作战!也许,你现在能看清了,为什么我们的先贤们极其憎恨那些镇压他们的军队,而竭力要在宪法修正案上保证人民拥有枪支武器的权利(保障人民有权反抗 一个坏政府的暴政)。
坦白地说,当我得知这些历史细节时,我止不住地热泪滚滚。我们也许以为我们拥有的自由是与生俱来的,理所当然的。我们不该这样认为。(这是我们的先贤们拼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为我们挣来的。)
安息吧, 签署独立宣言的56位先驱先贤们。
THE PRICE THEY PAID Haveyou ever wondered what happened to the 56 men who signed the Declaration ofIndependence? Five signers were captured by the British as traitors, andtortured before they died. Twelve had their homes ransacked and burned. Twolost their sons in the revolutionary army, another had two sons captured. Nineof the 56 fought and died from wounds or hardships of the revolutionary war.They signed and they pledged their lives, their fortunes, and their sacredhonor. Whatkind of men were they? Twenty-fourwere lawyers and jurists. Eleven were merchants, nine were farmers and largeplantation owners, men of means, well educated. But they signed the Declarationof Independence knowing full well that the penalty would be death if they werecaptured. CarterBraxton of Virginia, a wealthy planter and trader, saw his ships swept from theseas by the British Navy. He sold his home and properties to pay his debts, anddied in rags. Thomas McKeam was so hounded by the British that he was forced tomove his family almost constantly. He served in the Congress without pay, andhis family was kept in hiding. His possessions were taken from him, and povertywas his reward. Vandals or soldiers or both, looted the properties of Ellery,Clymer, Hall, Walton, Gwinnett, Heyward, Rutledge, and Middleton. At thebattle of Yorktown, Thomas Nelson Jr., noted that the British GeneralCornwallis had taken over the Nelson home for his headquarters. The ownerquietly urged General George Washington to open fire. The home was destroyed,and Nelson died bankrupt. Francis Lewis had his home and properties destroyed.The enemy jailed his wife, and she died within a few months. John Hart wasdriven from his wife's bedside as she was dying. Their 13 children fled fortheir lives. His fields and his gristmill were laid to waste. For more than ayear he lived in forests and caves, returning home to find his wife dead andhis children vanished. A few weeks later he died from exhaustion and a brokenheart. Norris and Livingston suffered similar fates. Suchwere the stories and sacrifice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hese were not wildeyed, rabble-rousing ruffians. They were soft-spoken men of means andeducation. They had security, but they valued liberty more. Standing tall,straight, and unwavering, they pledged: "For the support of thisdeclaration, with firm reliance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divine providence, wemutually pledge to each other, our lives, our fortunes, and our sacredhonor." Target shooter’s notes: They gave you and I a free and independentAmerica. Thehistory books never told you a lot of what happened in the revolutionary war.We didn't just fight the British. We were British subjects at that time and wefought our own government! Perhaps you can now see why our founding fathers hada hatred for standing armies, and allowed through the second amendment foreveryone to be armed. Frankly, I can't read this without crying. Some of ustake these liberties so much for granted. We shouldn't. Peacemy friends. 现在,我们知道了,这签署独立宣言的56位先驱先贤们,他们都是富人,不是穷人;更没有“贫下中农、工人阶级的觉悟”:“打天下就要坐天下”。相反,像华盛顿等那些美国的先贤们一样,他们打了天下,还要拒绝“坐天下”。更没有让自己的子孙一代一代地有可能世袭特权,葬送先驱们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民主与自由!
他们不仅仅要拒绝自己来“坐天下”,还要写下光辉的历史文献,创立宪法,立下法规,不让今后想要“坐天下”的,想当皇帝的人,有可能卷土重来;不让帝王将相,专制独裁的历史, 有可能在这片新大陆上重演!没有民主自由就没有法制,没有法制就是特权社会、独裁体系,特权与独裁必然导致腐败猖獗、灾害泛滥,民不聊生,。。。他们特别担心政府做坏事。为此,他们特地在宪法修正案上保证人民拥有枪支武器的权利,保障人民有权反抗坏政府。他们是一批杰出无私,目光远大,思想深邃的先哲贤者。
与他们相比,那些号称要“解放全人类”的人中,由此而“坐天下”的人,只是一捧粪土。他们才是高崇入云霄的峻岭, 令人敬仰。
让我们接过那些号称要“解放全人类”的人的话来说吧:无数的先烈先贤在我们的前头英勇牺牲了,。。。 谢谢我的朋友们,为我作了耐心的,更好的修改和修正。
(独立宣言)
在Google 上搜索“wild eyed, rabble-rousing ruffians”,或者其他这篇短文中的关键词,很容易找到许多文章,都给出类似叙述。例如:
附录: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先贤们 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1743年-1826年)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于1743年4月13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今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附近,他是《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及美国第三任总统。他的父亲彼得·杰斐逊(Peter Jefferson)是一名农场主兼测量员,母亲简·兰多夫(Jane Randolph)则出身于弗吉尼亚的显赫世家。杰斐逊自幼接受私人老师的教授。 他后来进入威廉与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在那里学习了数学、哲学、法律和多种语言。他是一位启蒙思想家,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大片地产,设计了其终生居所——蒙蒂塞洛(Monticello)。 26岁时,杰斐逊进入弗吉尼亚议会,他的口才为他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中赢得了一个席位。33岁时,在约翰·亚当斯坚持认为杰斐逊比自己更善言辞且更受民众爱戴的情况下,他应邀起草《独立宣言》。他亲笔写下的词句激励了成千上万的年轻人为之献身,这些理念至今仍回响在每个美国人心中:“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其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担任一任弗吉尼亚州州长后,杰斐逊出任驻法国公使,巩固了美国与这个关键战时盟友的关系。在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内,他担任了首任国务卿。1796年,杰斐逊当选为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的副总统;1800年,他在一场竞争激烈的选举中击败了亚当斯。作为总统,杰斐逊主导了路易斯安那购地案(Louisiana Purchase),使国家面积扩大了一倍,并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奉行中立政策。 两届总统任期结束后,他隐退回到蒙蒂塞洛庄园,与昔日政敌约翰·亚当斯保持书信往来。1826年7月4日,《独立宣言》50周年纪念日当天,杰斐逊与世长辞。据记载,临终前他曾问医生:“今天是七月四号吗?” »
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 (1735年-1826年)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是律师、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他的著述和思想对美国的独立至关重要。 亚当斯于1735年10月30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布伦特里(Braintree)。他曾就读于布伦特里拉丁学校,16岁时进入哈佛大学,后研习法律,并于1758年开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1764年,他与阿比盖尔·史密斯(Abigail Smith)结婚,育有六名子女。 尽管亚当斯最初对从政犹豫不决,但1765年的《印花税法》促使他撰文支持爱国者事业,他也因此成为最著名的独立运动呐喊者之一。尽管他激烈反对英国统治,但他依然在波士顿惨案中为英国士兵辩护,他坚信任何人都不应被剥夺获得公正审理的权利。 1774年,亚当斯当选为马萨诸塞州出席第一届大陆会议的代表之一。次年,他再度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协助起草了《独立宣言》。亚当斯曾写信给阿比盖尔说:“1776年7月2日将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值得铭记的时刻。” 1789年,亚当斯成为首任副总统,辅佐乔治·华盛顿执政。1797年3月4日,他正式宣誓就任总统。在动荡时期,他成功避免与法国开战并维护了国家统一。他是第一位入住白宫的总统,于1801年卸任。 晚年,亚当斯与其政治对手托马斯·杰斐逊重修旧好。据称,1826年7月4日,《独立宣言》50周年纪念日当天,90岁高龄的亚当斯临终前说道:“杰斐逊还活着。” 他并不知道,杰斐逊已在数小时前于同一天去世。 »
本杰明·富兰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1706年–1790年)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集印刷商、作家、发明家、外交家和开国元勋等多重身份于一身——在美国建国之初,是国际舞台上最广为人知的美国人。他的智慧和对自由的奉献帮助塑造了美国民主的基础。富兰克林于1706年1月17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是家中17名子女中的第十五个。十二岁时,他到哥哥的印刷店当学徒。十七岁那年,他搬到费城,在那里成功创办了印刷生意,并出版了广受欢迎的《穷理查年鉴》(Poor Richard’s Almanack)。 作为一名自学成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凭借其发明享誉世界,其中包括避雷针、双焦眼镜、富兰克林炉、一种乐器,以及他通过风筝与钥匙实验证明闪电是电的一种形式。富兰克林还致力于建设美国公民社会:他协助创办了第一家公共借阅图书馆,组建了第一支志愿消防队,参与创立宾夕法尼亚大学,并支持成立了第一家公立医院。 70岁时,富兰克林成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中年纪最大的代表,并曾任起草《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Committee of Five)成员。宣言签署后不久,他便启程前往法国,在那里为争取法国对美国独立的支持发挥了关键作用。 1787年,富兰克林以81岁高龄担任制宪会议代表,成为仅有的六位既签署了《独立宣言》又签署了《美国宪法》的人士之一。会议闭幕时,当被问及创建了何种政体时,他答道:“一个共和国,夫人——只要你们能守住它。” 富兰克林于1790年4月17日去世,享年84岁。超过20000人参加了他在费城的葬礼。 »
约翰·汉考克 John Hancock (1737年-1793年) 约翰·汉考克于1737年1月23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布伦特里,因在《独立宣言》上那醒目的签名而广为人知。他对美国建国的贡献远不止于此。
在1744年父亲去世后,汉考克由富裕的叔父、成功的波士顿商人托马斯·汉考克抚养长大。他因此获得了很好的教育,并于1754年在17岁时从哈佛学院毕业。随后他进入叔父的商行当学徒,并于1764年叔父去世后继承了庞大产业,成为殖民地最富有的商人之一。汉考克于1765年投身政坛,历任数个地方公职后加入马萨诸塞省议会——该殖民地由爱国者主导的治理机构。他积极反对包括《印花税法》在内的英国税收政策,并支持抵制英国进口商品。1768年,英方官员以走私葡萄酒的指控扣押了汉考克的商船“自由号”。虽然有关指控最终被撤销,但此事点燃了殖民地反抗的烈火,并使汉考克作为爱国者领袖声名大振。他当选大陆会议代表,并在1775至1786年间两度担任大陆会议主席。1776年7月4日,他成为首位签署《独立宣言》的人,其签名以字迹硕大闻名,传说乔治三世国王无需老花镜便能清晰辨识。战争结束后,汉考克返回马萨诸塞州,自1780年起连任数届州长直至1793年去世。他在马萨诸塞州核准美国宪法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对《权利法案》予以支持。汉考克于1793年10月8日去世,享年56岁。 »
塞缪尔·亚当斯 Samuel Adams (1722年-1803年) 塞缪尔·亚当斯于1722年9月27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是美国独立革命之前及其间反对英国统治的富有感染力与号召力的声音。他是约翰·亚当斯总统的远房堂兄,在推动独立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亚当斯的父母是清教徒,他从小就接受了强烈的宗教价值观。最初家人希望他成为牧师,他于1740年毕业于哈佛学院,后来投身于政治。他当选为马萨诸塞州众议院议员,之后在大陆会议任职。到1770年代,他已成为美国独立的主要倡导者之一。
亚当斯是“自由之子”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该组织因策划波士顿倾茶事件而闻名,他们通过倾倒英国茶叶来抗议新的税赋。
亚当斯参加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并于1776年签署了《独立宣言》。由于他坚决反对英国统治,被视为对王室的重大威胁——以至于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后,英国当局向所有放下武器的人提供赦免,唯独不包括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
战争结束后,亚当斯协助起草了马萨诸塞州宪法,并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他于1803年10月2日去世,享年81岁。他的家乡报纸称他为“美国独立革命之父”。 »
乔赛亚·巴特利特 Josiah Bartlett (1729年–1795年) 乔赛亚·巴特利特是一名医生、政治家和爱国者,其才智与远见使他跻身于《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列。
巴特利特于1729年11月21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埃姆斯伯里。他16岁开始学医,在多位当地医生门下实习后,在新罕布什尔州的金斯顿建立了自己的诊所。作为一名医术精湛的医生,巴特利特开创了治疗发烧和白喉等常见疾病的新疗法,很快以精湛医术赢得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敬重。
巴特利特的影响力远不止于他的医疗实践。1760年代,随着与英国的紧张关系加剧,巴特利特被选入殖民地议会。1774年,他成为美国独立的激情倡导者,据称在投票支持独立时,巴特利特“以震动屋梁的洪亮声音表达了他的赞同”。1776年他成为首批支持独立的议员之一,并冒着人身危险加入新罕布什尔州民兵。其宅邸曾遭焚毁,很可能是效忠英国的保皇党所为。
巴特利特在起草新罕布什尔州宪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并曾担任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790 年,他成为新罕布什尔州的首任州长。他于1795年5月19日去世,享年65岁。他在医学和政治领域的贡献从根本上塑造了我们的国家。 »
卡特·布拉克斯顿 Carter Braxton (1736年–1797年) 卡特·布拉克斯顿是一位富有的庄园主、商人,也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资助者。他于1736年9月10日出生在弗吉尼亚的纽温顿种植园。1755年毕业于威廉与玛丽学院。19岁那年,他与另一个显赫家族联姻,进一步提升了他的社会地位。然而不幸降临,他的妻子在婚后两年便撒手人寰,留给他两个年幼的女儿。为了排解丧妻之痛,他在英国旅居了一段时间,并在那里熟悉了英国政治及其殖民政策。
再婚后,布拉克斯顿在弗吉尼亚重操旧业,继续营运种植园和从事商业活动。随着与英国关系的日益紧张,他加入了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并于1776年被任命为大陆会议代表。尽管起初他态度犹豫,但最终转而支持并签署了《独立宣言》,为此不惜赌上自己的财富与社会地位。
布拉克斯顿为爱国事业投入了巨资,资助大陆海军及各项军事行动。然而,他的许多商船和商业项目都因英国的封锁及战时破坏而损失殆尽。这位曾位居弗吉尼亚富豪之列的人物,因投身革命事业背负了巨额债务。
战后,布拉克斯顿继续在弗吉尼亚州政府任职。1797年10月10日,为美国自由事业奉献了大半家产的他去世,享年61岁。 »
卡罗尔顿的查尔斯·卡罗尔 Charles Carroll of Carrollton (1737年-1832年) 卡罗尔顿的查尔斯·卡罗尔是签署《独立宣言》的唯一一位天主教徒。1737年9月19日,他出生于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是殖民地中最富有、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之一;他是争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以及马里兰在新国家中地位的有力倡导者。
卡罗尔曾在欧洲接受过文科和民法的教育。28岁回到马里兰州时,他却发现由于自己的天主教信仰,他被禁止担任公职。这并未阻止他通过农业庄园以及投资新企业积累巨额财富。据说按今天的价值计算,他的身家高达3.75亿美元。他的家族长期希望马里兰有朝一日能成为受迫害天主教徒的避风港——卡罗尔通过坚定的服务和奉献,帮助实现了这一愿景。
1773年,卡罗尔以“第一公民”(First Citizen)的笔名在《马里兰公报》(Maryland Gazette)上发表文章,公开倡导殖民地权利,从而声名鹊起。他在确保马里兰通过独立决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冒着生命危险和倾家荡产的风险签署了《独立宣言》。据说,在卡罗尔签字后,有旁观者感叹道:“又有几百万块钱没了。”
卡罗尔是独立革命的重要资助者。他协助起草了马里兰宪法,并在该州批准美国宪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789年至1792年,他曾任马里兰州首任联邦参议员。
查尔斯·卡罗尔一生忠于信仰、家庭和国家,享年95岁高龄,于1832年11月14日去世,是《独立宣言》签署者中寿命最长、也是最后一位去世的人。 »
塞缪尔·切斯 Samuel Chase (1741年-1811年) 作为美国最早的重要法律人物之一,塞缪尔·切斯在美利坚共和国及其法律体系的早期形成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1741年4月17日,切斯出生于马里兰的安妮公主镇附近,是圣公会牧师托马斯·蔡斯与玛蒂尔达·沃克的独生子。在家接受教育后,他在安纳波利斯研习法律,并于1761年20岁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他因常为中产阶级客户提供代理服务(多为无偿)而闻名,很快便成为极富盛名的律师。
23岁那年,切斯当选为马里兰议会议员,并于1764年至1784年间担任此职。他成为了英国统治的激烈反对者,尤其是在1765年英国议会强行颁布《印花税法》之后。他曾任职于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期间曾随同富兰克林和卡罗尔前往加拿大,游说当地人加入美国革命,但未获成功。
战争结束后,切斯继续从事法律工作,1796年被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作为坚定的联邦党人,他在司法岗位上的政治立场招致批评,1804年在托马斯·杰斐逊总统领导的民主共和党主导下,遭众议院弹劾。
切斯被控八项罪名,包括拒绝撤换有偏见的陪审员以及利用法官职权宣扬政治观点。参议院最终宣判他所有罪名不成立,数位参议员不顾党派立场,投票反对弹劾。这场弹劾审判确立了法官须避免利用职权推进党派政治的先例,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司法独立性。切斯留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职,直至1811年6月19日逝世。 »
亚伯拉罕·克拉克 Abraham Clark (1726年-1794年) 亚伯拉罕·克拉克于1726年2月15日出生于今新泽西的伊丽莎白镇。因缺乏正规教育且长期患病难以从事农活,但他坚持自学,在数学方面造诣颇深。尽管很可能从未正式获得律师资格,但他仍以“穷人的律师”闻名,常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克拉克与莎拉·哈特菲尔德结婚,育有十个孩子。他的公职生涯始于担任埃塞克斯郡的高级治安官,随后于1775年进入新泽西殖民地议会任职。
当新泽西最初派往大陆会议的代表反对独立时,州议会改派包括克拉克在内的六名新代表。他于1776年签署了《独立宣言》,此后在大陆会议中长期坚守职责,期间常常同时担任州议会议员。战争期间,他的两个儿子被英军俘虏,并被囚禁在臭名昭著的“泽西号”监狱船上。
战后,克拉克作为十二名代表之一参加了1786年的安纳波利斯会议,旨在解决《邦联条例》存在的弊端。尽管后来因病无法出席制宪会议,但他仍积极游说,呼吁将《权利法案》纳入宪法。
晚年,克拉克当选为第二届和第三届美国国会议员。1794年9月15日,这位为这个新国家的诞生奉献了毕生心血的政治家因中暑去世。 »
乔治·克莱默 George Clymer (1739年-1813年) 乔治·克莱默是宾夕法尼亚殖民地一位早期定居者的孙子,年仅一岁便成为孤儿。他随后被送往费城,由一位富有的姨父抚养。他在那里接受了非正规教育,并在姨父的商行中工作、成长。这些商业与金融领域的经历,为他日后成为费城知名商人以及独立革命事业的关键人物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一名早期的爱国者,克莱默对英国实施的、威胁其商业利益的限制性经济政策深恶痛绝。在费城安全委员会任职后,凭借其在金融事务上的专长,他成为大陆会议理所当然的人选。在任期间,他签署了《独立宣言》,并担任首任两位大陆财政官之一。在此期间,克莱默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将个人的硬通货换成大陆币,为独立战争提供资金支持。当英军威胁占领费城时,部分大陆会议成员逃往巴尔的摩,克莱默却与乔治·沃尔顿、罗伯特·莫里斯英勇地选择留守。 战后,克莱默继续担任多个职务,包括在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任职,他在州议会倡导刑法改革。他还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参加了制宪会议,并随后担任了美国第一届国会的众议员。晚年,他接受了多项任命,推动了诸多社区项目。他于1813年去世,享年73岁。他留下的毕生成就有力地体现了商业精神、爱国情怀与公共服务的永恒力量。 »
威廉·埃勒里 William Ellery (1727年-1820年) 1727年12月22日,埃勒里出生于罗德岛的纽波特。他追随身为杰出商人和政治领袖的父亲的脚步,年仅16岁便进入哈佛大学就读。1747年毕业后,他回到家乡,尝试从事过多种职业,最终于1770年开始研习法律。
埃勒里因支持爱国事业而闻名,被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在会议上,他以机智诙谐的警句而声名远扬。据记载,他曾将《独立宣言》称为“死刑判决书”。 然而埃勒里仍以无畏的决心签署了宣言。他通过警句,为大陆会议带来了幽默感和友善的调侃。例如,在下面这首讽刺诗中,埃勒里批评了来自费城的同事安德鲁·艾伦——后者当时对签署《独立宣言》犹豫不决。
《某专员致“P _ _ _ _ _ a”民众书》
安告各界子民,莫再妄言令尔邦自由
德宜诚心悔罪,方能洗清那叛国之羞
鲁莽者若惜命,当听此劝诫以避死劫
艾怨末路已至,莫等沉沦毁灭才知愁
伦效我效忠君王,摒弃议会,方可免于刑戮,家产无忧。 埃勒里享寿九十二岁。晚年的他依旧热心公共事务,并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学术钻研与书信往来之中。 »
威廉·弗洛伊德 William Floyd (1734年–1821年) 威廉·弗洛伊德于1734年12月17日出生在纽约长岛,在九个孩子中排行第二。他的父亲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威尔士裔农场主,以勤勉的职业操守和务实的教育理念来养育子女。1755年,父母双亡后,弗洛伊德继承了家业,并肩负起照顾兄弟姐妹的重任。他于1760年成婚,同时经营农场与操持家庭事务。 弗洛伊德成为社区中备受尊敬的人物,他协助领导地方民兵,并于1775年晋升上校。他很早便投身爱国事业,积极参加各类集会,反对英国关闭波士顿港。 1774年,弗洛伊德当选为萨福克郡代表出席大陆会议,任期持续至1777年,后于1779至1783年再度履职。战争期间,他还担任民兵部队少将职务。 弗洛伊德在大陆会议任职期间,英军占领了他的家,并将其充作兵营。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逃往康涅狄格。战争的苦难让他的家庭付出了沉重代价;1781年,他的妻子因长期病痛与忧劳去世。 战后,弗洛伊德曾连任数届纽约州参议员,他支持《美国宪法》,并参与了1801年的纽约州制宪会议。他还当选为第一届美国国会议员,任期从1789年至1791年。 晚年,弗洛伊德投资了纽约州中部的土地,并获得了超过10000英亩的州政府赠地。他利用夏季开发这片地产,并最终定居于此,在如今的纽约州韦斯特维尔附近建起了家园。他于1821年去世,享年86岁。 »
埃尔布里奇·格里 Elbridge Gerry (1744年–1814年) 埃尔布里奇·格里是一位商人、政治家和外交官,曾担任美国第五任副总统。
格里于1744年7月17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马布尔黑德,出身于一个生意兴隆的商贾之家 。他毕业于哈佛学院,曾与塞缪尔·亚当斯密切合作。短暂从事商业活动后,他转而投身公共事务,成为马萨诸塞殖民地立法机构和总议会(General Court)的成员。
1775年,格里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签署了《独立宣言》,并一直任职至1780年。
为应对谢伊斯起义,格里于1787年获选参加制宪会议。他主持的委员会促成了“大妥协”的达成,从而确立了两院制立法机构:即众议院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参议院则实行各州平等代表制。
出于对中央集权的担忧,格里与埃德蒙·伦道夫和乔治·梅森一道,拒绝在没有《权利法案》的情况下签署《宪法》。《宪法》获得批准后,他曾在国会连任两届议员,于1793年退休。 1797年,格里参与了赴法外交使团,结果引发了“XYZ 事件”。在这场丑闻中,法国代理人向美国特使索要贿赂作为谈判的条件,在美国国内激起了公众的强烈愤慨。 1810年起,他出任马萨诸塞州州长。任期内,州议会重划选区的做法催生了“格里蝾螈”(gerrymandering,选区划分操纵)一词的使用。1813年,他在詹姆斯·麦迪逊麾下出任副总统,直至1814年去世,享年70岁。 »
巴顿·格威内特 Button Gwinnett (1735年-1777年) 巴顿·格威内特于1735年出生在英国格洛斯特郡,是安妮和英国国教会(Church of England)牧师塞缪尔·格威内特的儿子。格威内特结婚并育有三名子女后,于1765年为了寻找更好的商业机会航行到佐治亚。
在经商生意屡遭挫折后,格威内特购买了佐治亚州海岸附近的圣凯瑟琳岛。该岛紧邻繁荣的桑伯里港,他随后在那里成为了一名种植园主。他还积极参与佐治亚地方政治,1769年当选为下议院议员。经历个人和经济困境后,格威内特一度退出政坛。但当与英国的紧张局势加剧之时,他重返政坛,并团结了沿海和乡村的反对人士。他还被选为佐治亚大陆军营(Continental Battalion)的指挥官。
在签署《独立宣言》后,格威内特返回佐治亚,当选为州议会议长,并协助起草了该州第一部宪法。他还被任命为佐治亚临时州长兼总司令,负责对英属东佛罗里达的进攻,但未能成功。
这次进攻失败加剧了他与拉克兰·麦金托什将军的长期恩怨。麦金托什严厉批评格威内特指挥进攻的方式,称他为“无赖和骗子”。这些恶言恶语激怒了格威内特,他向麦金托什发起了决斗挑战。1777年5月16日清晨,两人在詹姆斯·莱特爵士的牧场会面,相距仅12英尺向对方开枪。虽然两人都中弹了,但只有格威内特的伤势是致命的。他在三天后去世。 »
莱曼·霍尔 Lyman Hall (1724年-1790年) 莱曼·霍尔于1724年4月12日出生在康涅狄格州的沃灵福德,在家中八个孩子中排行第四。他在耶鲁学院求学,于1747年毕业。他曾受按立成为一名公理会牧师,但很快转行从医,并获得了医学专业学位。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比盖尔·伯尔婚后仅一年便去世;1753年,霍尔与玛丽·奥斯本再婚并育有一子。
1750年代末,霍尔迁居佐治亚,成为当地一位杰出的医生。这一声望加上他的个人魅力,使其在圣约翰教区成为备受欢迎且公认的重要人士。当反对英王情绪高涨之时,霍尔表达了对君主的不满,并很快成为清教徒反抗王权的代言人。
他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并签署了《独立宣言》——成为四位签署这一文件的执业医师之一。1783年1月,霍尔当选佐治亚州州长,上任后便面临接踵而至的危机,包括与保皇派及原住民的边境冲突。他还为创立佐治亚大学发挥了关键作用。
卸任州长后,他于1790年搬至伯克县,同年10月19日,他在那里去世,享年66岁。 »
本杰明·哈里森五世 (1726年-1791年) 本杰明·哈里森五世于1726年4月5日出生于弗吉尼亚伯克利种植园。他的父亲本杰明·哈里森四世曾担任查尔斯城县治安官和弗吉尼亚议会议员等公职。本杰明·哈里森就读于威廉与玛丽学院,在那里结识了帕特里克·亨利和托马斯·杰斐逊等未来的革命家。但不久之后,他的父亲和一位妹妹不幸遭雷击身亡,他不得不辍学回家。返乡打理家中占地1000英亩的庄园,包括经营造船和马匹繁育等业务。
1748年,哈里森迎娶了伊丽莎白·巴塞特,她是玛莎·华盛顿的侄女。两人育有八名子女,其中包括后来于1841年成为美国第九任总统的威廉·亨利·哈里森。此外,他的曾孙本杰明·哈里森后来于1889年成为了美国第二十三任总统。
哈里森于1749年步入政坛,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的议员,并在1760年代开始反对英国统治。当议会通过谴责《印花税法》的决议时,皇家总督试图通过委任他为行政委员会成员来拉拢他,但被哈里森回绝。
1774年弗吉尼亚议会被解散后,哈里森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并于1776年签署了《独立宣言》。1777年,他重返弗吉尼亚政坛,并在民兵部队中担任中尉。
1778年,哈里森当选弗吉尼亚众议院议长,随后于1781年出任弗吉尼亚州州长,并连任三届。1788年,他参加了弗吉尼亚的宪法批准会议,会上他主张加入各项权利保障条款,这些主张后来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基础。
哈里森晚年退出政坛,于1791年4月24日在弗吉尼亚去世,享年65岁。 »
约翰·哈特 John Hart (1713年-1779年) 约翰·哈特于1713年出生在康涅狄格的斯托宁顿。他的父亲爱德华·哈特是一位农民,同时担任治安官和公共税务评估官。约翰出生后不久,全家迁往新泽西州的霍普韦尔,他终生居住于此。1739年,他与黛博拉·斯卡德成婚,两人共育有13名子女。
1740年,哈特开始置办产业,在霍普韦尔购入了一处占地193英亩的庄园。随着时间推移,他不断扩大地产,并逐渐成为一位受人敬重的公众人物。他曾担任多种职务,包括治安官、县法官、殖民地议会议员以及普通诉讼法庭法官。随着与英国的紧张关系日益加剧,哈特起而反对征税及英军驻扎。1776年6月,他被选为新泽西州的五位代表之一出席大陆会议,并在会上签署了《独立宣言》。此后不久,他返回新泽西,出任州议会议长。
1776年10月,因家中有急事,约翰·哈特从大陆会议赶回家中。他的妻子黛博拉当时已病入膏肓,并于10月8日去世,离世时约翰陪伴在侧。同年晚些时候,随着英军入侵霍普韦尔,约翰·哈特被迫逃离家园。在大陆军取得特伦顿和普林斯顿战役的胜利后,哈特重返家乡并再次当选为议长,任职至1778年11月7日。
1778年6月,在蒙茅斯战役前夕,哈特邀请乔治·华盛顿率领大陆军在他的农场扎营。华盛顿和一万两千名士兵在此停留数日,随后开拔并取得了胜利。1779年5月11日,约翰·哈特因肾结石去世。 »
约瑟夫·休斯 Joseph Hewes (1730年-1779年) 约瑟夫·休斯是签署《独立宣言》的三位北卡罗来纳代表之一,他通过对新生美国海军的宝贵支持推动了独立革命。他投入了自己的财富,调动商业网络,并牺牲个人利益来服务于自由事业。
1730年1月23日,休斯出生在新泽西的普林斯顿附近,成长于贵格会家庭,接受了严格的宗教熏陶和标准的公立学校教育。大约在1750年,休斯搬到费城,开始在航运和商业领域积累经验。在那里,他成为成功商人兼进口商约瑟夫·奥格登的学徒。
1760年,休斯迁居北卡罗来纳,建立了多家生意兴隆的贸易商号。他与律师朋友罗伯特·史密斯合作后,进一步扩展了业务,并购买了一个码头和一支小型船队。休斯曾订婚,但未婚妻在婚礼前去世,他此后终身未娶。
到达北卡罗来纳埃登顿三年后,当地社区选举休斯为北卡罗来纳议会成员,他于1766年至1775年任职。在此期间,他协助起草了《哈利法克斯决议》,并将其提交给大陆会议。他还参与起草了《橄榄枝请愿书》,详细列举了对英国的不满,并论证了脱离母国的正当性。乔治三世当即予以驳回。
1775年,北卡罗来纳选举休斯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在会议期间,他担任索赔委员会成员,帮助奠定了海军的基础,并参与起草《邦联条例》的委员会工作。休斯因长期患病,于1779年11月10日去世。 »
小托马斯·海沃德 (1746年-1809年) 小托马斯·海沃德于1746年7月28日出生在南卡罗来纳的圣路加教区的家族庄园里。他的父亲丹尼尔·海沃德上校是一位成功的种植园主和商人。小托马斯·海沃德成长于一个热衷政治的家庭,曾在伦敦的中殿律师学院接受法律教育,并在那里对治国理政有了深刻的理解,同时也开始对英国王室持批判态度。
返回南卡罗来纳后,海沃德投身革命运动,成为推动独立事业的重要声音。1776年,他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并在会上签署了《独立宣言》。
独立战争期间,海沃德在南卡罗来纳民兵中担任炮兵上尉,并在博福特战役中负伤。随后,他在查尔斯顿围城战中被英军俘虏,作为战俘被押往佛罗里达的圣奥古斯丁,直至1781年获释。在囚禁期间,他创作了一首讽刺英国国歌《天佑吾王》的改编歌曲,这便是后来闻名的《天佑十三州》。
战后,海沃德致力于重建南卡罗来纳的公共事业。他协助创办了南卡罗来纳农业协会,并于1785年出任首任主席。他于1799年退出公共事务,并于1809年4月17日去世,享年63岁。 »
威廉·胡珀 William Hooper (1742年-1790年) 威廉·胡珀于1742年6月出生在马萨诸塞的波士顿,他曾是一位不情愿的革命者。胡珀成长于一个虔诚的宗教家庭,这种成长背景常使他与当时日益高涨的革命情绪发生矛盾。
在波士顿拉丁学校就读后,胡珀于1760年从哈佛毕业。尽管起初被引导走向神职之路,但他最终选择以法律为自己的事业。随后,他迁居北卡罗来纳,成家立业,在威尔明顿开办了一所成功的律师事务所。1770年,他被任命为北卡罗来纳的副总检察长,负责维护保王党政策及英国当局的权威。
据传,1770年,胡珀曾被对英国腐败统治感到愤怒的抗议者拖行于希尔斯伯勒的街道上——这正是他当时效忠于英国王室的证明。胡珀甚至曾建议英国总督镇压叛乱。
波士顿倾茶事件后,作为报复手段通过的《波士顿港口法案》导致海港关闭,胡珀的观点随之发生了转变。作为北卡罗来纳的议会议员,他开始倡导殖民地权利,并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留下了著名的预言:“各殖民地正大步迈向独立,不久之后,便会在大不列颠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帝国……”1774年,胡珀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
胡珀被誉为“独立先知”,他是最早预见到与英国彻底决裂的人之一。战争期间,他的家园被英军焚毁殆尽,他与家人被迫分离近一年,期间还染上了疟疾。战争结束后,胡珀重操律师旧业,并主张公平对待英国保王党人。1790年10月14日,胡珀去世,年仅48岁。 »
斯蒂芬·霍普金斯 Stephen Hopkins (1707年-1785年) 斯蒂芬·霍普金斯于1707年3月7日出生在罗德岛的普罗维登斯,是早期美国爱国主义的重要人物,也是备受尊敬的法律权威。
尽管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但霍普金斯天资聪颖,自学了测量和其他实用科学。他从小勤奋好学,23岁时便以治安法官身份开始了公共服务生涯,并很快因其卓越的领导能力赢得了声誉。他还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积累了大量土地,扩大了在罗德岛的影响力。
在独立革命爆发前,霍普金斯在殖民地政府中步步高升,1751年成为罗德岛最高法院法官,后升任首席法官。
作为殖民地总督,他在法国与印第安战争期间支持英国的行动,同时在当时持有非同寻常的立场,特别是主张禁止向罗德岛输入奴隶。
在1772年加斯皮号事件中,殖民地居民焚毁了一艘英国军舰,霍普金斯在事后处理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霍普金斯和其他同情爱国者的官员确保没有殖民地居民被起诉,从而保护了爱国者免遭英国报复。
作为英国过度扩张的直言不讳的批评者,霍普金斯被选为罗德岛两位大陆会议代表之一。尽管患有导致手部颤抖的麻痹症,他仍在69岁时在《独立宣言》上签字,并宣告:“吾手虽颤,吾心不悸。” »
弗朗西斯·霍普金森 Francis Hopkinson (1737年-1791年) 弗朗西斯·霍普金森集音乐家、诗人、艺术家、讽刺作家、发明家、法学家及作家于一身,是美国独立革命时期一位名副其实的博学多识的人。
弗朗西斯·霍普金森出生于宾夕法尼亚的费城,是家中八名子女中的长子,其父是一位显赫的政治领袖。他毕业于费城学院(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首届班级,攻读法律后在新泽西州开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1768年完婚后,他在特拉华州的纽卡斯尔担任海关税务官。
1776年,霍普金森代表新泽西出席大陆会议。此后,他先后出任多项政府要职,其中包括大陆海军委员会主席、借款处司库,以及宾夕法尼亚海事法庭法官。
霍普金森通过音乐、讽刺文学和诗歌抒发他的爱国情怀。他在1759年创作的《我曾拥有如此自由的岁月》,被认为是美国人的首部世俗歌曲作品。此外,他在1781年创作了《密涅瓦神庙》,被公认为美国的第一部歌剧。霍普金森还是一位羽管键琴演奏家、教堂管风琴师以及高产的散文作家,他的作品有力地支持了独立事业。
在其寓言作品《新屋顶》中,霍普金森将宪法比作一座建筑,它加固了《邦联条例》脆弱的框架,并将开国一代比作拯救这座建筑的建筑师。
一些历史学家还认为,美国国旗的早期版本也出自他之手。1791年5月9日,霍普金森在费城逝世。在去世之前,他已成为这个年轻国家最负盛名的作家之一。 »
塞缪尔·亨廷顿 Samuel Huntington (1731年-1796年) 塞缪尔·亨廷顿于1731年7月出生在康涅狄格的温德姆,他是一位终身致力于美国独立事业的公职人员。亨廷顿在180英亩的家族农场里长大,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接受了早期教育,在一个按现代标准可被视为中产阶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他最初是一名制做木桶和酒桶的学徒工,但后来对法律产生了兴趣。他通过借书自学,23岁就获得了律师资格,并赢得了极高的声誉,被任命为康涅狄格的国王律师。
亨廷顿的政治生涯发展迅速。他曾任康涅狄格议会议员。到18世纪70年代中期,他开始反对旨在镇压殖民地反抗运动的英国法律。他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并在会上签署了《独立宣言》,同时也支持《邦联条例》。
从1779年到1781年,他出任邦联国会主席,这是独立战争期间统治美国的立法机构。战争结束后,他回到康涅狄格,在州最高法院任职,并担任副州长。
1786年,亨廷顿当选为康涅狄格州州长,并一直担任此职直到1796年去世。他的施政重点包括推动教育改革以及反对奴隶贸易。
在担任州长近10年后,亨廷顿于1796年1月5日在任内去世,享年64岁。尽管他与妻子玛莎没有子嗣,但他的业绩将作为奉献、诚信以及对国家创立的尽忠职守而永垂青史。 »
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 Francis Lightfoot Lee (1734年-1797年) 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于1734年10月14日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斯特拉特福德庄园种植园。他出身于显赫的李氏家族——这是一个政治世家,其在美国的根基可以追溯到17世纪30年代。
李在父亲的烟草种植园中长大,接受家庭教师的私人教育,但并未上过大学。年轻时,他专注于管理家族地产,但到了18世纪50年代末,他转向政坛。他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员。在议会,他反对诸如《印花税法》之类的英国政策,并为殖民地的权利发声。
他对爱国者事业的奉献,使他相继当选为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在大陆会议,他与哥哥理查德·亨利·李一同任职。尽管兄弟俩对独立事业同样忠诚,但在风格上却迥然不同:理查德以公开演讲闻名,而弗朗西斯则更为沉静,更倾向于以行动而非雄辩来领导。
1776年,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签署了《独立宣言》。他还参与起草了《邦联条例》,并曾短暂担任过弗吉尼亚州参议员。
卸任公职后,李退隐于梅诺金的庄园,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于1797年1月11日去世,享年62岁。在他去世的几天前,妻子丽贝卡才刚刚去世。这对夫妇没有子嗣。 »
理查德·亨利·李 Richard Henry Lee (1732年-1794年) 理查德·亨利·李于1732年1月20日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斯特拉特福德庄园,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他漫长的公职生涯中,他曾任职于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担任过大陆会议主席、弗吉尼亚州的联邦参议员,也是最早担任参议院临时议长的人之一。
李早年在家接受教育,16岁时被送往英国接受正规教育。1753年,他返回弗吉尼亚,很快投身公共事务,先是担任治安法官,随后成为殖民地议会议员。理查德·亨利·李与帕特里克·亨利等人一起,成为美国独立最早的倡导者之一,他公开抨击英国的税收政策。
作为大陆会议代表,李提交了《李氏决议》,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是,而且有权成为自由独立之州……”该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正式脱离英国统治,并为《独立宣言》的通过奠定了基础。
战争结束后,李继续活跃于国家领导层。1784年至1785年间,他出任《邦联条例》框架下的大陆会议主席。1789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州首批联邦参议员之一,并曾短暂出任参议院临时议长。1792年,他因健康状况恶化辞去公职。
1794年6月19日,理查德·亨利·李在弗吉尼亚州尚蒂利的庄园逝世,享年62岁。 »
弗朗西斯·刘易斯 Francis Lewis (1713年-1802年) 弗朗西斯·刘易斯是一位威尔士移民、商人、战俘,也是美国独立的支持者。
他于1713年3月21日出生在威尔士兰达夫,曾在苏格兰和伦敦接受教育。他21岁时继承了父亲的产业,于1734年移居美洲殖民地。刘易斯的商业经营在纽约和宾夕法尼亚非常成功,并在法国与印第安战争期间受英国军方委托为部队提供军服。
1756年,刘易斯被法军俘虏,据说被装在箱子里运往欧洲。他作为战俘被关押了七年,后通过俘虏交换获释,返回美洲。
回到纽约后,刘易斯恢复做生意,并从英国当局处获得了5000英亩土地作为其被监禁的补偿。他积极参与殖民地政治,抗议1765年《印花税法》,并支持日益壮大的独立运动。1775年,刘易斯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在纽约给予正式批准后,他于1776年8月2日签署了《独立宣言》。在战争期间,他为大陆军提供了衣服、武器和补给。
后来,他的家被英军洗劫,他的妻子伊丽莎白被抓捕并遭受严酷对待。虽然最终通过囚犯交换获释,但她始终未能康复,并于1779年去世。
妻子去世后,刘易斯退出政坛,余生与家人共度。他于1802年12月31日去世,享年89岁。 »
菲利普·利文斯顿 Philip Livingston (1716年-1778年) 菲利普·利文斯顿于1716年1月15日出生在纽约的奥尔巴尼,其家族财力雄厚且极具影响力。菲利普的青年时代在豪华的庄园与城镇联排寓所中度过,随后于18世纪30年代就读于耶鲁学院。毕业后,菲利普定居纽约,并很快成为当地最成功的商人之一。到了18世纪50年代,利文斯顿步入政坛,先出任市议员,随后当选为英国殖民地政府内的民选代表。
到了18世纪60年代,旨在增加英国政府收入的税收开始引起许多美国殖民地民众的不满。利文斯顿开始公开反对这些在没有议会代表的情况下向殖民地民众征税的做法。在抵制暴力抗议的同时,他参加了1765年的《印花税法》会议。
在殖民地议会的连任竞选中,利文斯顿被凶顽的英国保王党人击败,这让他得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爱国者事业中。1774年,他被当地社区选入纽约代表团,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利文斯顿在很大程度上对美国独立持怀疑态度,他担忧出现前所未有的动荡局面,这种担忧往往超过了他希望限制英国权力的愿望。并非他一人持此观点。纽约议会迫于寻求和解的压力,迟迟没有向其大陆会议代表传达指示。最终,当纽约方面给予许可时,利文斯顿与其他同事一起,于一个月后的1776年8月2日签署了《独立宣言》。
两年后,菲利普·利文斯顿因病去世,享年62岁。他身后留下了妻子和八名子女,以及一份沉稳而坚定的爱国主义遗产。 »
小托马斯·林奇 Thomas Lynch Jr. (1749年-1779年) 小托马斯·林奇是一位学者、立法者、农场主、军人及爱国者,他为美国独立事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与家族。他是《独立宣言》签署者中第二年轻的一位,却未能亲眼见证革命的胜利。
1749年8月5日,林奇出生于南卡罗来纳的乔治王子教区,是一位富有的水稻种植园主之子。他早年在英国接受教育,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随后在伦敦的中殿律师学院学习法律。
回到南卡罗来纳之后,林奇成为一名种植园主,并迎娶了伊丽莎白·舒布里克。他追随父亲的脚步投身革命政治,逐渐成为主张独立的坚定倡导者,并在南卡罗来纳第一届与第二届省议会中任职,参与起草了该州的第一部宪法。
他还曾在南卡罗来纳军团中担任上尉,招募并组建了一支部队,但不久因病不得不辞去军职。就在他养病期间,林奇得知父亲在大陆会议任职时突发严重中风。
林奇随即启程前往费城,在照顾父亲的同时接替其席位——他们也因此成为历史上唯一一对同时在大陆会议任职的父子。
1776年,林奇在《独立宣言》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据说,在那份羊皮纸上,他还特意为父亲留下了一处签名空间,然而父亲在返乡途中不幸病逝。
此后,林奇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不得不退出公职生活。1779年,他与妻子远航海外寻求治疗,却从此杳无音讯——人们推测他们在海上遇难。他去世时年仅30岁,是《独立宣言》签署人中去世时最年轻的一位。 »
托马斯·麦基恩 Thomas McKean (1734年-1817年) 托马斯·麦基恩是一位终身服务于公共事务的公职人员、政治家和法学家,协助塑造了美国早期政府。
1734年3月19日,他出生于宾夕法尼亚的切斯特郡,父亲是一名旅店老板兼农夫。尽管出生在宾夕法尼亚,但麦基恩在特拉华学习法律并执业,而且在那里担任过多项公职,其中包括副总检察长、治安法官以及殖民地议会议长。
1765年,麦基恩代表特拉华殖民地参加了《印花税法》会议,反对英国的经济政策。此后,他协助推动特拉华摆脱英国的统治,并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在会议上,他与凯撒·罗德尼一道,确保特拉华对独立事业的支持。
麦基恩绝无仅有地同时在特拉华和宾夕法尼亚担任公职,并为这两个州的宪法制定都做出了贡献。1777年,他出任宾夕法尼亚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并在此职位上连续任职长达22年。
在独立战争期间,他还曾以上校军衔服役,出任大陆会议主席,并签署《邦联条例》。战争结束后,麦基恩协助确保宾夕法尼亚批准美国宪法。作为一名法官,他在司法审查原则于全国范围内确立之前,便已对其表示支持。
此后,麦基恩连任三届宾夕法尼亚州州长,在政敌的反对和一场针对他的弹劾案中屹立不倒。在1812年战争期间,他年届80岁高龄仍参与组织公民团体以保卫费城。
1817年,托马斯·麦基恩寿终正寝。 »
亚瑟·米德尔顿 Arthur Middleton (1742年-1787年) 亚瑟·米德尔顿是南卡罗来纳的一位爱国者,他竭力捍卫家乡殖民地的利益,并支持采取激进措施反抗英国统治。他也是《独立宣言》签署人中屈指可数的几个曾沦为战俘的人之一。
1742年6月26日,米德尔顿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他是一位极有权势的种植园主之子,其父后来亦任职于大陆会议。12岁时,米德尔顿被送往英国接受教育,毕业于圣约翰学院(剑桥),并在伦敦的中殿律师学院学习法律。
回到南卡罗来纳后,米德尔顿经营着一个水稻种植园,并出任治安法官,同时在省下议院任职。及至1775年,米德尔顿已成为英国当局的激烈批评者,他主张对保王党人采取严厉手段,并作为安全委员会的一员协助筹备军事防御。他参与了南卡罗来纳宪法的起草,并共同设计了该州的官方印章。
在父亲病重后,米德尔顿接替了他在大陆会议的席位,并在会议上签署了《独立宣言》,同时支持向南方提供更多的军事援助。此后,他返回南卡罗来纳投身战斗,在查尔斯顿战役中被英军俘虏,并被关押了一年之久。
获释之后,米德尔顿重返大陆会议,并在那里极力主张对康沃利斯勋爵等英国军事将领采取惩罚性措施。战争结束后,他重建了受损的种植园,并在州议会任职,同时担任查尔斯顿学院的董事。 »
刘易斯·莫里斯 Lewis Morris (1726年-1798年) 刘易斯·莫里斯出生于纽约州威斯特彻斯特郡,曾就读于耶鲁学院。他与玛丽·沃尔顿结婚,两人共育有10名子女。
作为长子,莫里斯继承了父亲位于纽约莫里萨尼亚的庄园。在纽约和新泽西购置房产后,莫里斯对英国在殖民地实施的贸易控制政策愈发不满,并最终成为独立事业的坚定支持者。
1775年,莫里斯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随后被派往西部地区,劝说印第安人不要加入英国一方。
当独立运动在各殖民地蓬勃兴起时,纽约省议会却迟迟不愿全力支持这一事业。然而,莫里斯对其所热衷的独立大业始终坚定不移。直到其他所有殖民地都就独立问题达成共识之后,纽约代表团才最终表示支持。刘易斯·莫里斯也自豪地在《独立宣言》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除了开国元勋这一身份外,莫里斯还身兼多职:他曾任威斯特彻斯特郡法官、纽约州参议员、威斯特彻斯特郡民兵少将、纽约大学首届董事会成员,并作为代表参加了1788年核准联邦宪法的州制宪会议。
在从政期间,莫里斯致力于改善全纽约州的公共教育,并为了促进州际贸易而支持发展交通系统。他于71岁时在心爱的莫里萨尼亚庄园与世长辞。 »
罗伯特·莫里斯 Robert Morris (1734年-1806年) 罗伯特·莫里斯被誉为“革命的融资家”,对美国独立事业至关重要——凭借其卓越的商业和金融才能,几乎凭一己之力推动了美国的战争努力直至最终胜利。
1734年1月,莫里斯出生于英国利物浦。他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在北美殖民地有着广泛的联系,并在莫里斯13岁时将他带到北美。
不久之后,悲剧降临,莫里斯几乎成了孤儿——但他后来创办了威林、莫里斯公司(Willing, Morris & Co.),成为费城最成功的商行之一。
1775年,莫里斯步入公共服务领域,当选为宾夕法尼亚议会成员,并被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曾在多个委员会任职。
在独立革命初期,他被认为是美国最富有的人。他与乔治·华盛顿将军密切合作,负责筹措物资,并经常用自己的个人信用或向朋友借款来筹资。 »
约翰·莫顿 John Morton (1725年-1777年) 约翰·莫顿是《独立宣言》56位签署人中最早去世的一位。他在投下那张改变历史进程的关键一票后,不到一年便撒手人寰。
莫顿于 1725年出生在宾夕法尼亚的切斯特郡,父亲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莫顿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主要靠自学成才。他一边照料家里的农场,一边作为测绘员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1756年,莫顿当选为宾夕法尼亚议会议员。在19个任期内,他参与起草了72项法案,其中50项成为了法律。1775年,他全票当选为议长。此外,他还担任过多种公职,包括治安法官、郡治安官、道路专员、1765年《印花税法》会议代表,以及宾夕法尼亚最高法院法官。
莫顿曾参加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并参与起草《邦联条例》。该文件在他去世后才获得批准。他最具历史意义的举动发生在1776年7月。当时宾夕法尼亚的七名代表中有两人投反对票、两人弃权、两人赞成,莫顿投下了决定性的一票支持独立,从而确保了宾夕法尼亚对独立事业的支持。
1777年春,莫顿因肺结核去世,享年51岁。面对针对他那一票的批评,莫顿给诋毁者留下了一句话:“告诉他们,他们终会看到那一天,并承认这是我为祖国所做的最光荣的贡献。” »
小托马斯·尼尔森 Thomas Nelson Jr. (1738年-1789年) 开国元勋小托马斯·尼尔森于1738年出生在约克镇的一个弗吉尼亚名门望族。他在优渥的家境中成长,从小就为将来成为一名重要的商人和社会领袖做好准备。
1761年,尼尔森投身公职,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当爱国者们发布决议,痛斥英国议会的《波士顿港口法案》时,尼尔森毅然站在殖民地一边,对抗罢免议会的英王室总督。这一事件开启了殖民地走向独立的进程。
尼尔森于1774年和1775年当选为弗吉尼亚议会代表,并在1775年的会议上力促代表们采取行动,在弗吉尼亚组建民兵武装。
1775年至1777年间,尼尔森在大陆会议任职,始终自豪地支持独立事业。
1781年,尼尔森接替托马斯·杰斐逊,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为了抵御英军入侵,立法机构授予他极大权力以便有效力地保卫弗吉尼亚。他以准将军衔亲自招募志愿军,统率民兵部队。他与华盛顿及罗尚博伯爵并肩作战,在自己的家乡约克镇围攻英军。据家族传统记载,尼尔森在得知自己的住所被英军占领后,告诉华盛顿直接向他的房子开火。
尼尔森是那些真正践行了誓言的《独立宣言》签署者之一,他倾尽家产支持独立事业。1789年,他在贫困中去世,留下了妻子和11名子女。 »
威廉·帕卡 William Paca (1740年-1799年) 威廉·帕卡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律师、法理学家和公职人员,以其沉稳、犀利的逻辑和策略而著称。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其间及其后对马里兰的政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1740年,帕卡出生于马里兰州阿宾登附近的一个富裕种植园主家庭,后就读于费城学院——即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后,他在安纳波利斯学习法律。1761年,帕卡开始在当地法院执业。随着英国对殖民地的压迫日益加剧,他参与组建了“自由之子”组织。1767年,他加入反对英国《印花税法》的党派,并当选为马里兰议会下议院议员。
后来,帕卡组织地方委员会反对《波士顿港口法案》。该法案是英国对殖民地实施的一系列“不可容忍法案”中的第一项,它关闭了波士顿港,并勒令该城为波士顿倾茶事件支付巨额罚金。帕卡被选派为代表出席第一届大陆会议,参与起草多项决议和请愿书。尽管马里兰会议直到1776年6月仍然效忠英国王室,并一度禁止帕卡投票支持独立,但到7月他们改变了立场,帕卡也自豪地投下了赞成独立的一票。
战争期间,帕卡在大陆会议新设立的上诉法院任职。1782年,他出任马里兰州州长,并成为较早倡议为退伍军人提供支持的人之一。1786年,作为马里兰州众议院代表,帕卡成为了反联邦主义者运动的领袖。他对宪法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对宗教自由、新闻自由以及刑事被告的法律保护缺乏足够的保障。这些主张后来被纳入《权利法案》。
在生命的最后10年里,帕卡一直担任马里兰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直至1799年去世。 »
罗伯特·特里特·佩恩 Robert Treat Paine (1731年-1814年) 在马萨诸塞的四位《独立宣言》签署者中,罗伯特·特里特·佩恩今天的知名度或许不及约翰·汉考克、约翰·亚当斯和塞缪尔·亚当斯,但他在美国建国过程中同样留下了永恒的印记。
1731年3月11日,佩恩出生于马萨诸塞的波士顿。他父亲原是一名牧师,后转行经商。其家族血统可追溯到五月花号船上的定居者斯蒂芬·霍普金斯。他14岁考入哈佛学院,18岁毕业。在最终投身法律事业之前,他曾尝试过多种职业,其中包括教书、传教,甚至还去格陵兰岛捕过鲸。1761年,他迁居汤顿,成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律师。
佩恩在法律界的声望与他的对手约翰·亚当斯一同上升。1770年,两人在波士顿惨案审判中狭路相逢:佩恩作为检察官起诉英国士兵,而亚当斯则担任辩护律师。经过六天的庭审,佩恩输掉了这场官司。
尽管败诉,但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却为他赢得了广泛认可。1774年,佩恩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1776年,他在《独立宣言》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此后不久,佩恩当选为马萨诸塞众议院议员,并担任议长,参与起草了州宪法。他出任了该州首任总检察长,其处理的最著名的案例是起诉谢伊斯叛乱的参与者。1790年至1804年间,他担任马萨诸塞最高法院法官。
晚年,佩恩参与共同创立了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他于1814年逝世,享年83岁,葬于波士顿的格兰纳里公墓——这里也是当年波士顿惨案遇难者的安息之地。 »
约翰·潘恩 John Penn (1741年-1788年) 1741年5月17日,约翰·潘恩出生于弗吉尼亚的卡罗琳郡。尽管他早年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后来仍然成为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56人之一。
潘恩在1759年父亲去世后,重新燃起了自我教育的动力。在叔父的资助下,他潜心研习法律。1762年,潘恩获得在弗吉尼亚执业的律师资格,并一直在当地执业,直到美国独立革命的感召指引他投身公共事业。
迁居北卡罗来纳后,潘恩对《印花税法》的激烈反对,点燃了他的政治崛起之路。到1775年,彭恩启程前往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抵达费城后,他宣告:“我最大的愿望,便是让美利坚获得自由。”
在费城期间,潘恩那毫不妥协的热情常与同僚发生摩擦,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他与大陆会议主席亨利·劳伦斯的冲突。据一些史学家记载,两人几乎在费城一处空地上进行决斗,却在前往决斗地点途中决定言归于好。
潘恩先后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两份文件上都签下了名字,使他成为同时在这两份文件上署名的16名先贤之一。后来,作为北卡罗来纳战争委员会三名成员之一,潘恩全力支持纳撒尼尔·格林将军,对抗日渐式微的英军将领康沃利斯的攻势,迫使英军撤出北卡罗来纳,向约克镇退却,从而赢得了战争。
当美利坚最需要潘恩之时,为了独立,任何牺牲对他而言都不足为道。 »
乔治·里德 George Read (1733年-1798年) 1733年9月18日,乔治·里德出生于马里兰的塞西尔郡。他是一位白手起家的律师和爱国志士,为美国政府奠定根基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自幼学习法律,21岁时便在特拉华开设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很快成为殖民地最受尊敬的律师之一。
1763年,年仅29岁的里德被英国王室任命为下特拉华的总检察长,他在此职位上任职十余年。尽管他忠于法律,但里德始终希望能在不诉诸战争的情况下解决殖民地的不满,最初他也一直致力于寻求与英国和解。
1774年,里德辞去官职加入大陆会议,继续主张通过妥协解决争端。然而,随着独立浪潮变得不可阻挡,他最终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名。为此,他遭到了英军的报复:他的家园被洗劫,妻子也被抓捕。
鉴于其杰出贡献,里德受命起草了特拉华的首部宪法,有人因此称他为“特拉华之父”。1777年,在前任州长被英军俘虏后,他担任代理州长。10年后,里德率领特拉华州代表团参加了制宪会议,并在会上极力维护小州的利益。在为小州争取到有关权利后,他促使特拉华成为首个核准美国宪法的州。
此后,里德继续投身公共事业,先后担任美国联邦参议员和特拉华首席大法官,直至1798年9月21日去世。 »
凯撒·罗德尼 (1728年-1784年) 凯撒·罗德尼于1728年10月7日出生在特拉华肯特县的一座广阔农场。他在年少时失去父亲后,继承了财富和责任,并将其用于造福这个新兴国家。
27岁时,罗德尼被任命为特拉华肯特县的高级治安官,并在法国与印第安战争中担任军官。他担任过诸多公职,后来还加入了《印花税法》会议和大陆会议。自那以后,没有任何一位特拉华人能在担任职务的数量以及公职生活的严谨程度上与罗德尼相提并论。他人生中最具决定性的时刻发生在1776年7月1日。那天,尽管身患哮喘且面部罹患毁容性癌症,罗德尼仍在暴风雨和黑夜中骑马80英里,从多佛赶往费城。7月2日,他带着叮当作响的马刺抵达独立厅,打破了特拉华的僵局,投下了支持《独立宣言》的决定性一票。这一恪尽职守、勇气可嘉却又触犯叛国罪的壮举,铸就了他的爱国功绩。
作为战时州长和少将,罗德尼领导特拉华州民兵,并用本州所有能调动的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持华盛顿的大陆军。在独立革命事业处于低谷的时刻,他甚至自掏腰包购买军事装备。后来,大陆会议于1778年选举他为特拉华州州长,他借此职位稳定了战乱摧残下的州财政与政局。
随着战争接近尾声,罗德尼的健康状况在癌症的折磨下不断恶化。病痛使他无法继续从政,但为表彰他对特拉华州的卓越贡献,1783-1784年立法委员会仍推选他担任议长。1784年6月26日,罗德尼去世,未留下子嗣,却留下了一个由他的牺牲所铸就的国家。 »
乔治·罗斯 (1730年-1779年) 乔治·罗斯出生于特拉华的纽卡斯尔,在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庭中长大。他在家接受了系统的古典教育,随后前往费城,在哥哥约翰·罗斯的指导下学习法律。1750年,年仅20岁的罗斯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并在宾夕法尼亚的兰开斯特建立了成功的律师事务所。他的才智与雄辩使他赢得了精干律师的美誉。
罗斯的政治与公共事业始于1750年代,当时他受命担任英王室检察官,代表英国王室在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行使公诉权。1768年,他当选宾夕法尼亚省议会议员。起初,罗斯立场温和,倾向于与英国和解,但随着局势不断紧张,他转而愈发坚定地支持殖民地权利。
到1774年,他已作为代表出席第一届大陆会议,主张殖民地联合抗英。凭藉卓越的法律造诣以及对自由的承诺,他在起草各类请愿书与决议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776年,作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罗斯自豪地在《独立宣言》上签署了姓名。
作为一名坚定的爱国志士,罗斯曾在宾夕法尼亚安全委员会任职,在独立战争期间负责组织防御。他还担任宾夕法尼亚民兵上校,尽管身体状况不佳,仍为战争付出了巨大努力。1779年,罗斯被任命为宾夕法尼亚海事法院法官,但他的司法任期十分短暂。同年晚些时候,他因痛风病发去世,享年49岁,留下了妻子安·劳勒和三名子女。
罗斯的法律专业造诣以及对爱国事业的奉献,帮助塑造了这个新生的国家。 »
本杰明·拉什医生 Dr. Benjamin Rush (1746年-1813年) 本杰明·拉什医生不仅是一位医师、废奴主义者,更是独立事业的早期支持者,是美国建国先贤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1746年1月4日,他出生于宾夕法尼亚的拜伯里,在一个虔诚的长老会家庭中长大。他曾就读于新泽西学院(现普林斯顿大学),并于1760年毕业,年仅14岁。此后,他投身医学事业,先在费城当学徒,后于1768年获得爱丁堡大学医学学位。1769年回到费城后,他开设了自己的诊所。同年,他出任费城学院化学教授,并在1770年出版了美国第一本化学教科书。拉什在医学领域的贡献具有开创性,但同时也颇有争议。他率先推动了美国精神疾病治疗的发展,因此常被称为“美国精神病学之父”。独立战争结束后,拉什创办了美国第一家免费医疗诊所——费城施药所。
拉什也是女性教育和废除奴隶制的早期倡导者。作为一名坚定的爱国志士,他加入了自由之子,并对托马斯·潘恩撰写那本具有转折意义的提倡独立的小册子《常识》产生了重要影响。1776年,他当选大陆会议代表,并以宾夕法尼亚代表的身份在《独立宣言》上签署了姓名。次年,拉什因反对宾夕法尼亚宪法而未能连任,随后接受了大陆军中部军区军医总监的职位。拉什对当时士兵所处的恶劣医疗环境提出了严厉批评,并于1778年愤然辞职。他曾一度支持撤换乔治·华盛顿将军,这一立场让他在社交和政治上付出了沉重代价。
然而,凭借在医学与公共事务方面的重要贡献,拉什仍继续在美国政治中发挥作用。后来,他被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命为美国铸币局司库,还参与促成了亚当斯与托马斯·杰斐逊之间那段载入史册的重修于好。 »
爱德华·拉特利奇 Edward Rutledge (1749年-1800年) 爱德华·拉特利奇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是《独立宣言》最年轻的签署人。他的父亲约翰·拉特利奇是来自爱尔兰的移民和医生,母亲萨拉·赫克斯则是南卡罗来纳的富裕人士。拉特利奇成长于贵族家庭。他在英国攻读法律,1772年获得英国律师资格后返回查尔斯顿,在那里创办了一家业务兴隆的律师事务所。1774年,他与《独立宣言》的另一位签署人亚瑟·米德尔顿的妹妹结婚。
拉特利奇的政治生涯始于1774年,时年24岁,当选为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南卡罗莱纳代表,与哥哥约翰一同出席。
起初,他倾向于与英国和解,但最终支持独立,并据说说服了南卡代表团投赞成票。
作为坚定的美国爱国者,拉特利奇在独立革命战争期间担任查尔斯顿炮兵营上尉。在1780年查尔斯顿围城战中被英军俘虏,后被关押监禁,直到1781年7月交换俘虏获释。
战后,拉特利奇回到南卡家中,1782-1798年间在州议会任职,反对重开非洲奴隶贸易,并投票支持核准美国宪法。
拉特利奇于1798年当选州长,在任内去世,享年50岁。 »
罗杰·谢尔曼 Roger Sherman (1721年-1793年) 罗杰·谢尔曼于1721年4月19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牛顿市,是美国早期历史上唯一一位签署了四份最重要文件的人: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大陆联盟》、 《独立宣言》、 《邦联条例》和《美国宪法》。
身为农民及鞋匠之子,谢尔曼仅受过最基础的教育。然而,他勤奋好学,充分利用了父亲丰富的私人藏书。1743年,谢尔曼迁居康涅狄格的纽米尔福德,在那里担任测量员和店员。尽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他于1754年仍获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
1755年,谢尔曼以治安法官和康涅狄格议会成员的身份步入政坛。在第二届大陆会议期间,谢尔曼受命加入五人委员会,参与审阅并完善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文稿。
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后,谢尔曼参加了制宪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大妥协”(又被称为“康涅狄格妥协”),确立了参议院中各州代表名额相等、众议院则根据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的两院制立法机构。
1784年,谢尔曼当选为康涅狄格的纽黑文市市长,并一直兼任其他职务直至去世。1789年,他当选为美国众议院议员。1791年,他被选派填补美国参议院的一个空缺席位。两年后,他因患伤寒病逝。 »
詹姆斯·史密斯 James Smith (1719年-1806年) 詹姆斯·史密斯于1719年前后出生于爱尔兰。约1727年,为了摆脱旧大陆地主压迫并追求自由,他的家人举家迁往宾夕法尼亚,在切斯特郡的萨斯奎哈纳河畔定居务农。
史密斯从当地一位牧师那里接受了古典教育,随后在费城学院(现宾夕法尼亚大学)继续深造,除古典教育外,还学习了土地测绘。
1745年,史密斯通过宾夕法尼亚律师资格考试,自此在法律与商界崭露头角。他曾创办过一家铁器制造公司,并很快脱颖而出,成为宾夕法尼亚政界的领军人物。
1774年,史密斯参与招募并组建了一支志愿民兵连,以此动员宾夕法尼亚对独立事业的支持。
1775年,史密斯受命参加在费城举行的省议会,他在会上庄严宣告:“如果英国政府执意动用武力,迫使我们屈从于英国议会近期通过的那些专横法案,那么,在此情况下,我们认为反抗此类武力、不惜一切代价捍卫美利坚的权利与自由,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随后,他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他在议会中代表宾夕法尼亚直至1778年,此后又先后担任州议会议员、州高级上诉法院法官,并于1781年出任宾夕法尼亚民兵准将。
1806年7月11日,史密斯在宾州约克去世,享年87岁。就在他去世前不久,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书房及所有文稿资料,这也是他身后知名度相对较低的原因之一。 »
理查德·斯托克顿 Richard Stockton (1730年-1781年) 理查德·斯托克顿于1730年10月1日出生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他从新泽西学院(即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完成法律见习后,于1754年获得律师资格。
1755年,斯托克顿与诗人安妮斯·布丁诺结婚,育有六个孩子。他的儿子理查德后来成为国会众议员和参议员,他也是本杰明·拉什的岳父。
斯托克顿以律师身份成名,1768年被任命为新泽西行政委员会成员,1774年成为该殖民地最高法院法官。斯托克顿担任该学院理事长达24年,并协助促成约翰·威瑟斯庞牧师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
1765年《印花税法》危机让他质疑议会对殖民地的管控,到1774年,他主张在英国王室统治下实现殖民地自治。尽管以温和派著称,但他对美国独立事业的投入日益加深,并于1776年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
1776年11月,当他试图将家人从普林斯顿撤离时,在新泽西州珀斯安博伊被英军俘虏,并囚禁于纽约。他遭受了非人待遇,于1777年初获释时健康状况极差,并看到家园被英军占领而且被部分焚毁。1781年2月28日,斯托克顿因患癌症去世,享年50岁。 »
托马斯·斯通 Thomas Stone (1743年-1787年) 托马斯·斯通于1743年出生在马里兰州查尔斯郡一个富裕的种植园主家庭。在完成古典教育的预备课程后,他在安纳波利斯追随托马斯·约翰逊学习法律,后者后来成为了马里兰州的首任州长。
1764年获得马里兰州律师执业资格后,斯通在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开设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的政治生涯始于1774年,当时他作为查尔斯郡代表当选参加首届马里兰议会。在独立问题上,斯通最初态度谨慎,即便是在担任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期间,他仍于1776年4月表示“希望以达成一场公正且体面的和解的方式处理事情;或者至少让我们在为独立而战的决议上形成相当一致的意见。要达到这一点,切不可操之过急。”
当然,一项几近一致的“为独立而战”的决议最终获得通过,斯通也为独立大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此后,他出任马里兰州参议员。在大陆会议任职期间,他于1777年作为委员会成员参与了《邦联条例》的起草。
1787年,他当选为制宪会议代表,但因妻子健康状况恶化而婉言谢绝。玛格丽特·斯通于同年6月去世,斯通也随后于1787年10月5日在弗吉尼亚的亚历山德里亚去世,年仅44岁。许多人认为,他死于难以承受的丧妻之痛。 »
乔治·泰勒 George Taylor (1716年-1781年) 乔治·泰勒于1716年出生于爱尔兰。1736年,他移民至宾夕法尼亚,在费城附近考文垂炼铁厂为塞缪尔·纳特担任铁工。
纳特于1737年去世;到1743年时,泰勒已负责管理这座炼铁炉,并迎娶了安·泰勒·萨维奇。安于1768年去世,泰勒此后与管家内奥米·史密斯共同生活,两人育有五名非婚生子女。
泰勒的政治生涯始于1747年,当时他被委任为切斯特郡民兵上尉。迁居宾夕法尼亚的伊斯顿后,他先后担任治安法官、省议会议员以及郡法院法官。他的炼铁事业始终是其核心业务,并在独立战争期间变得至关重要,为大陆军铸造了葡萄弹、炮弹、链弹及大炮。
1776年7月,泰勒被选为大陆会议代表,用以替补几位因拒绝签署《独立宣言》而离职的成员;他于1776年8月2日在这份文件上签名。
1777年3月,他当选进入宾夕法尼亚最高行政委员会,但仅任职六周便因疾病缠身与经济困顿而辞职退休。1781年2月23日,泰勒去世,享年65岁。 »
马修·索恩顿 Matthew Thornton (1714年-1803年) 马修·索恩顿于1714年出生在爱尔兰,幼年时随家人迁居到后来成为缅因州的地区。八岁时,他的家人因躲避一次印第安人袭击而被迫逃离,乘独木舟撤往卡斯科湾,随后定居在马萨诸塞的伍斯特。索恩顿在伍斯特学院接受古典教育,学习医学,并于1740年在新罕布什尔的伦敦德里开始行医,事业颇为成功。
1745年,他在乔治国王战争期间担任新罕布什尔民兵团的军医。在路易斯堡战役中,在他负责下仅六名士兵因疾患死亡,因此以医术高明而声名鹊起。凭借这一威望,他在1758年当选为殖民地立法机构代表,并在此期间成为英国议会的激烈批评者。
1775年列克星敦与康科德战役之后,总督温特沃思逃离了新罕布什尔,索恩顿被任命为新罕布什尔省议会主席。任职期间,他以英国的残暴以及给民众造成的苦难为由,敦促公民拿起武器反抗。
索恩顿主持了起草新州宪法的委员会,担任安全委员会主席,并曾在议会的上、下两院任职。
1776年9月,索恩顿被任命为大陆会议代表。他于11月4日正式就职,成为《独立宣言》最后的签署人之一。尽管到任较晚,但他坚持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加入签署者名单,表示希望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特权……因其爱国之举而被绞死的特权”。
1777年,他离开大陆会议,重新担任新罕布什尔高等法院的职务。索恩顿于1803年去世,约为89岁。他的原墓碑上刻着这样的碑文:“一个诚实的人。” »
乔治·沃尔顿 George Walton (1741年-1804年) 乔治·沃尔顿出生于弗吉尼亚,幼年即成孤儿。他由一位有13名子女的叔父抚养长大。白天当木匠学徒,夜晚借着炉火自学读书。1769年,他迁居佐治亚的萨凡纳,在那里学习法律,并于1774年取得律师资格。
同年,沃尔顿参与组织佐治亚的革命运动,在萨凡纳的通迪酒馆集会,谴责《不可容忍法案》。这些会议促成了1775年1月召开的首届佐治亚省议会,并在同年7月举行第二届会议,沃尔顿均参与其中,同时在佐治亚民兵团中逐步晋升。
1776年,沃尔顿被任命为大陆会议代表。尽管他在会议多番辩论后才抵达,但他听取了约翰·亚当斯的演讲,并随后写道:“自1776年7月1日起,我的行为……始终与您在那天所精辟且忠实地论述的实现独立大业这一重大问题的结论保持一致……”
1778年,沃尔顿被授予上校军衔,后在萨凡纳围城战中受伤被俘。1779年获释后,他当选为佐治亚州州长,但任期较短,随后重返大陆会议。
1783年,沃尔顿出任佐治亚首席大法官。1789年,他再次担任州长,在任期间,他参与推动通过一部新的州宪法。尽管受邀出席1787年的联邦制宪会议,他却予以婉拒。此后,他又担任州高级法院法官,并曾短暂出任美国联邦参议员。
1804年,乔治·沃尔顿在佐治亚州的奥古斯塔去世。 »
威廉·惠普尔 (1730年-1785年) 威廉·惠普尔于1730年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基特里(现为缅因州基特里)的一个航海世家。他在完成学业后投身航海事业,并在21岁时成为船长,最终积累了一小笔财富。1759年,他告别了航海生涯,与两位兄弟在新罕布什尔的朴茨茅斯开设了一家商行。
到1775年,惠普尔已成为朴茨茅斯的知名市民,并协助选举大陆会议代表。同年五月,他当选为朴茨茅斯在省议会的代表。
1776年,惠普尔赢得了大陆会议的席位。当年一月,他致信乔赛亚·巴特利特:“美利坚的命运,全系于其子民的品德……”7月2日,他投票支持独立,并于8月2日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惠普尔曾在大陆会议海事委员会任职,并向约翰·保罗·琼斯下达命令,任命他为“游骑兵号”指挥官。1777年,惠普尔被任命为新罕布什尔民兵准将。他在萨拉托加战役中指挥了四个团,并曾协助与英军伯戈因将军谈判投降条款。
到1780年,惠普尔返回新罕布什尔担任多项职务,包括州议员、新罕布什尔高等法院法官以及州财政接收官。
1785年,惠普尔在朴茨茅斯去世。《新罕布什尔公报》写道:“他身上凝聚了所有提升人类尊严的原则。他无私的爱国情怀与公共服务精神如今已家喻户晓。他慷慨仁厚,其品格如此浑然天成,大自然都将为之高呼:此乃真汉子!” »
威廉·威廉姆斯 William Williams (1731年-1811年) 威廉·威廉姆斯于1731年出生在康涅狄格的黎巴嫩镇,父亲与祖父皆为基督教牧师,且均毕业于哈佛学院。16岁时,他进入哈佛求学,随后在父亲指导下研习神学。
然而,他在参加法国与印第安战争后的经历,改变了其投身神职的计划。这段军旅生涯令他对英国官员产生了极度的不信任。回到康涅狄格后,威廉姆斯开设了一家店铺,于1753年就任镇书记官,并从1757年起在康涅狄格众议院任职,最终于1775年升任下议院议长。
1771年,威廉姆斯与特兰伯尔家族联姻,随后与乔丹·特兰伯尔总督紧密合作,起草革命文书并发表爱国言论。1773年,他被任命为康涅狄格民兵第12团上校,但在加入大陆会议时辞去了这一军职。1775年,他曾挨家挨户募集资金,以支援在提康德罗加作战的康涅狄格军队。
威廉姆斯于1776年6月被委派前往大陆会议。由于抵达较晚,他错过了独立表决,但于8月在《独立宣言》上签名。1788年,他作为代表参加了康涅狄格州的宪法批准会议,并在会上投下了赞成票,支持美国宪法。威廉姆斯于1811年去世。 »
詹姆斯·威尔逊 James Wilson (1742年–1798年) 作为唯一一位既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又同时在《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上签名的人,詹姆斯·威尔逊在美国建国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威尔逊出身寒微,1742年生于苏格兰卡斯克多。15岁时,他离家前往圣安德鲁斯大学求学,原本准备投身神职。然而,他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产生了浓厚兴趣,这些理念很早便形成了他的政治哲学。
他横渡大西洋去寻找充满机遇的新生活。抵达后,他在著名律师约翰·狄金森门下研习法律。不久,威尔逊便成为一位卓有声望的律师,并以反抗英廷的立场闻名。1774年,他发表了一本小册子,对《独立宣言》的形成产生了影响。他在其中写道:
“人人天生平等且自由:未经其同意,任何人均无权对他人行使权威;一切合法政府均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之上;而给予此类同意,旨在持久地保障并增进被统治者的福祉。”
除参与打造并签署《独立宣言》外,威尔逊还参与构建《宪法》的制度框架,并在制宪会议上发言逾140次。许多学者认为,他是费城会议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之一。他在确立主权在民、设立单一行政首长以及创立选举人团制度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威尔逊还发表了第一篇正式为《宪法》辩护的演说,反驳了乔治·梅森和埃尔布里奇·格里等反对者,宣称《宪法》“乃迄今呈现于世之最佳政体形式”。近 250 年后的今天,他那富有预见性的话语依然掷地有声。 »
约翰·威瑟斯庞 John Witherspoon (1723年–1794年) 约翰·威瑟斯庞是唯一一位签署《独立宣言》的牧师,1723年出生于苏格兰耶斯特,家族世代为宗教领袖。
四岁时他已能阅读圣经,13岁被送进爱丁堡大学学习。在1745年被指派到他的第一个教区后,他于1748年与伊丽莎白·蒙哥马利结婚,育有九名子女。
1768年,威瑟斯庞接受担任新泽西学院(今普林斯顿大学)第六任校长的邀请后,携家人来到美国。到1770年,他在一次毕业典礼上公开主张反抗英国王室。
1776年,威瑟斯庞在签署《独立宣言》后,面对有代表称“进行革命的时机尚不成熟”的说法,他反驳道:“我们不仅已为采取这一举措做好准备,而且由于缺乏这一举措而面临着腐烂的危险。”
在签字后,英军占领并摧毁了部分学院设施,迫使威瑟斯庞一度关闭学校。但他在战后致力于重建普林斯顿。
倡导公共服务课程的威瑟斯庞的学生包括詹姆斯·麦迪逊、亚伦·伯尔、12位大陆会议成员、数位制宪会议代表以及多位美国众议员、参议员和联邦法官。
作为开国元勋以及德高望重的大学领导者,威瑟斯庞还曾任新泽西核准美国宪法的大会的成员。威瑟斯庞毕生致力于推广古典学识与植根于犹太-基督教伦理的政治理念,他于1794年逝世,享年71岁。 »
奥利弗·沃尔科特 Oliver Wolcott (1726年-1797年) 奥利弗·沃尔科特于1726年11月20日出生于康涅狄格的温莎,是家中15名子女之一。奥利弗的曾祖父曾任职于康涅狄格首届议会,他的父亲则担任过总督。
在开启军旅生涯之前,奥利弗以名列前茅的成绩毕业于耶鲁学院。在法国与印第安战争期间,他受命担任上尉,率领一支志愿民兵部队,直到《亚琛和约》签署后才解甲归田。
1776年,沃尔科特出席了第二届大陆会议;然而,由于身患疾病,他未能亲身参与同年8月举行的《独立宣言》正式签署仪式。两个月后,他补签了这份宣言。
1776年7月9日,当乔治·华盛顿将军向麾下部队宣读《独立宣言》时,沃尔科特正身处纽约市。随后引发的示威活动推倒了英王乔治三世的雕像。沃尔科特将这些雕像碎片运回了康涅狄格。在故乡,他与家人以及爱国同胞们一起,将这些碎片熔化,制成战争所需的子弹,总计铸造了 42088 枚子弹。
签署《独立宣言》后,沃尔科特继续领导康涅狄格民兵。他于1786年当选康涅狄格州副州长,并于1796年就任州长。1797年12月1日,沃尔科特州长去世,享年71岁。他娶劳拉·科林斯为妻,两人共育有四名子女。 »
乔治·威斯 George Wythe (1726年-1806年) 乔治·威斯是律师、法官、教授和有影响力的开国元勋,他的贡献塑造了美国的法律和政治基础。
威斯于1726年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伊丽莎白市郡,曾就读于威廉与玛丽学院,并在叔叔的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他的法律才华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1748年,他被任命为两个议员委员会的书记员。他于1754年成为弗吉尼亚代理总检察长,是该职位最年轻的任职者。
1758年,威斯成为威廉与玛丽学院在议会的代表,指导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学生们,与他们探讨文学、科学、建筑及政治。
随着与英国的紧张关系加剧,威斯成为独立的倡导者,并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中获得席位。尽管他在《独立宣言》定稿前就返回了弗吉尼亚——协助起草州宪法并设计州徽——但同僚们为他的签名预留了位置。1776年9月,他返回后便补上了自己的签名。
威斯后来担任众议院议长、弗吉尼亚会议成员以及大法官法院的三位法官之一。他还被任命为威廉与玛丽学院的首任法学教授,这使他成为美国所有院校中首位法学教授。他的学生包括詹姆斯·门罗和约翰·马歇尔。
威斯后来移居里士满,在那里研究古希伯来语并做电学实验。1806年,他疑似被侄孙毒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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